为切实为我县灾后重建服务,县人事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职工会,深入乡镇、部门、企业调研,了解我县灾后重建急需各类人才,出台优惠政策、争取上级支持,为我县灾后重建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广泛吸纳外来人才。
1、针对我县恢复重建和提高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通过专场招聘、项目引才、柔性引才、网上引才等方式,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2、及时收集并发布我县重点产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人才引进目录信息,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指导和服务。鼓励我县籍大中专毕业生到重灾县(区)参与灾后重建工作,设立自愿到重灾县区就业的毕业生专门指导服务窗口。
3、及时补充县乡公务员缺额,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政策倾斜,同时采取选派、挂职锻炼、对口支援等方式支持重灾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恢复重建和提高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4、根据灾区恢复重建的需要,积极做好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工作,招募计划向重灾区倾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在恢复重建和提高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先推荐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审和优秀农村人才评选表彰。加大灾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训力度,为灾区恢复重建和提高发展阶段的农村生产提供人才支持。
6、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基地作用,扩大专家对口服务的领域和范围,积极组织各类专家服务团赴灾区开展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卫生防疫、动物防疫、农技推广、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地质、特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咨询、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
7、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岗位指标限制,特别优秀的可推荐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对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其实际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8、对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提高发展期间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9、对引进参与灾区重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有重大贡献的人才,优先推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市级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后备人选和县优秀拔尖人才。
二是争取上级支持,引进急需人才并免费提供服务。县人事局积极向市人事局反映我县灾后重建的人才需求,市人事局出台政策,通过援建省市对口支持和市人事局帮助引进的方式解决,所需人才为无偿服务,服务时间一般为半年。我局及时出文,要求各主管部门、单位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急需人才类型及数量,以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农口各单位要根据我县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按项目选择急需人才;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色,确定急需人才;城建、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城乡建设、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搞好人才需求规划;发改局和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根据我县工业企业发展的要求,制定好人才需求计划;其它单位要根据部门实际需要,提出人才需求方案,以使我县能及时引进急需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