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盐府办发〔2007〕37号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风行风对话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风行风对话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风行风对话工作的
意 见
政风行风对话,是政风行风评议的一种便捷方式,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对工作作风进行公开纳谏,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活动。三年来,我县开展了政风行风对话活动,对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风行风对话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3、坚持边对话评议边整改,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部门工作的全过程;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话工作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对话的对象和内容
政风行风对话的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政风行风对话要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不同部门和行业以及在不同时期的对话内容应各有侧重。对政府部门的对话内容主要是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公共服务行业的对话内容主要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
三、对话的方法和程序
政风行风对话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评定。选择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实施方案由县纠风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要安排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本次政风行风对话会的全过程。参加对话会的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提问人员不得少于15人。
(一)对话前的准备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邀请政风行风对话代表,并对代表进行培训。
对话代表是做好政风行风对话工作的重要力量,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政风行风对话会召开前十日,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发函邀请等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行业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对话部门和行业的监管或服务对象中产生。对话代表持证开展工作,一般实行一年一聘,根据需要可以连任。聘请后要对其进行培训并向社会公示。对话代表所在单位应对代表的工作给予支持
3、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调查。
各部门、各行业要抽派相关领导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对话代表深入本部门、本行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普遍调查和专项调查,通过深入服务单位,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和政风行风监督卡、进行民主测评、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归纳整理,形成发言提纲,报政风行风对话负责人。
4、对话会的主持人由县纠风办抽派。
(二)召开对话会的程序。
1、主持人概要介绍对话会的目的、意义以及宣读参加对话会的注意事项;
2、介绍参会人员情况(介绍人员身份和参会人员数量);
3、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对话领导小组组长向参加对话会的人员简要通报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进行对话问答。参加对话的人员进行自由提问,针对所提的问题,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或被指定人员进行认真解答;根据所提意见,能现场回答的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具体回复时间和问题整改期限。需要几个部门共同才能办理的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组织解决。针对对话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纠风办和对话代表通报整改结果。纠风办对于在对话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向对话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5、为了便于社会各界群众的有效监督,县广电局负责做好摄录工作,并将对话中反映出来的有关单位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成专题节目,经县纪委审核后在县电视台播出,并跟踪问题处理结果的后续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6、领导讲话。小节本次对话会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
7、由县政风行风对话考评组综合评定打分。
四、对话工作的组织实施
政风行风对话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县政府统一部署政风行风对话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为对话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话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对话工作的安排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纳入本系统工作目标考核。
县纠风办要督促对话部门和行业做好乡镇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对话工作,重点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县纠风办还应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对话活动。
五、考核及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办法及标准。县政风行风对话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评组,对政风行风对话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包括:
1、前期准备及参会情况。“一把手”是否亲自到会参加;主要科室处负责人能否到会解答问题;是否按照县纠风办的要求邀请有关人员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对话会前期调查研究工作是否有相关资料。
2、程序执行情况。是否有专人主持对话会;对话会的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是否明确、清晰;部门、行业的对话工作领导组组长通报的本单位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符合实际;对话现场气氛是否热烈,有无冷场情况的发生;主要领导的总结表态是否认真诚恳,是否作出解决问题的承诺。 3、解答提问情况。有关科室股负责人解答咨询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有推诿扯皮、回避责任的情况;对参会人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能否进行现场解决,若无条件马上解决的,是否作出限时解决的承诺;参会人员是否满意现场解决方案。 4、承诺落实情况。由县纠风办根据各部门、行业在对话会现场做出的限时解决承诺,检查其在限期内是否将问题彻底、圆满解决,是否有承诺失信、效率低下、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影响的问题,是否能及时、主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话工作考核结果要向县委和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对话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要将对话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话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于连续两年群众满意率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在对话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放任不正之风漫延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群众满意度较高、连续两年排名靠前的部门和行业,可在全县范围予以表彰。
六、对话代表的条件和职责
(一)对话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热心纠风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实事求是,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身体健康,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参加对话活动。
(二)对话代表的主要职责:了解对话对象的政风行风情况;参加对话会议,发表建议和意见;参加政风行风问卷测评;配合纠风办督促对话部门和行业落实整改等。
七、工作纪律
(一)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对话资料;
(二)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对话考核名次;
(三)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
(四)严禁接受对话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
动和旅游考察等;
(五)严禁利用对话之便向对话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严禁违规向对话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
(七)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
(八)严禁其他故意损害对话工作的行为。
参与组织实施对话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话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话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对话代表资格,情节严重的,
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理或纪律处分。
主题词:纠风工作 政风行风 对话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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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纠风办。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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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日印 |
(共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