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胡安虎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 长 丁 湘
协助胡安虎同志做好县委工作,主持县政府
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 黄加伦
负责县委常务工作、信访稳定工作;协调经济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工作;联系县政协工作。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彭 凯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薛 凯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金融、民政、劳动保障工作。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代 宏
负责党务、党建、组织、干部、机构编制、党史县志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郭 芸
负责工业、城市经济、计划、统计、投资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栾 黎
负责法制、依法行政、企业改革工作。
县委常委、县武装部部长 何烈军
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 斌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群团工作;协助黄加伦同志分管信访稳定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何全杰
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工作。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卢海兵
负责宣传和旅游工作,分管宣传口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创建和嫘祖文化宣传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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