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长 丁 湘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财政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
常务副县长 薛 凯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人事、财税、金融、民政、保险、劳动保障、保密、信访稳定、督查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丁湘县长负责监察、审计、财政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委、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督查室、接待办、信访办、保密局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人武部和统战工作;联系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办、人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信用联社、人保公司、寿险公司等单位。
副 县 长 郭 芸
负责计划、工业、统计、招商引资、个体私营经济、中介、邮政、通讯、专卖、新区建设。
分管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统计局、招商局、试验区管委会和中小企业局等单位。
联系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等单位。
副 县 长 栾 黎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商贸、物价、企业改革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粮食局、供销社、物价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企业改革)、工贸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所等单位。
联系法院、检察院。
副 县 长 何全杰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交通工作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农机局、武引管理局、畜牧局、农能局、农发办、扶贫办。
联系农办、气象局。
副 县 长 范 莉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广播电视、文化旅游、嫘祖陵、嫘祖坛风景区建设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教育体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文化旅游局、爱卫办等单位。
副 县 长 勾永阶
负责国土、建设、环保、城市创建工作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创建办、城市联合执法大队。
联系显兴水业公司和龙兴燃气公司。
副 县 长 王革新
负责安全、科技、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档案、县志、残疾人工作和分管业务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安办、安监局、科技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台办、民宗局、档案局、老龄委办。
联系精神文明办、总工会、工商联、科协、团县委、妇联、残联、侨联、党史县志办等单位。 |